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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网站之前必须要和网页设计公司签订协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将双方所要履行的义务与责任划分清楚,因此建协议必须要规范,严谨,不在乎文字多少,只要能够将问题说明清楚即可。 有的网页设计公司会把协议篇幅写的十分庞大,其实没什么实际作用,相对而言客户更喜欢简洁、精辟、看得懂的协议,但是网站建设属于技术服务,想通过几页纸就能够将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部写清楚这是不现实的,只要双方能够很好的执行协议里的条款就已经很不错了,但往往事与愿违,我们认为,在实际工作,网页设计协议条款通常很难全部执行,换句话说,协议里面的东西往往很空,不太现实。下面跟大家一一讲来。  通常协议里难执行的一个条款就是交付日期,有不少客户在签协议之前风风火火的要求务必在几天之内完成,可是因为自己多方面原因往往就不能配合建站公司,直接导致网站工作停工,常见的有这么几个原因: 1、客户突然间很忙,无暇跟进网站事宜; 2、人员变动,或职责交接不到位,导致无人跟进; 3、出差; 4、企业内部调整; 5、需求变更,但仍未明确; 6、不想要这个网站了,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与服务方交涉,先拖着。 这样一来工作就只能无限期、无通知的延误下去。 对于网页制作公司来说,不会发生有意拖延的情况,哪怕再忙,因为他们永远都希望今天签了协议,明天就能交付,这样才能去做更多的单子。 客户在签协议之前已经明确了需求,可是由于在过程中接收到的新讯息而产生了新的想法,终需求做了变更,这也是双方在执行协议条款上出现的大原因之一,在这个时候往往服务方就从原先的平等状态变成了弱势一方。 虽然协议里已经体现了功能模块以及设计要求,但是由于设计是虚幻的,没有任何验收标准,可以说就是完全按照客户的意愿及审美来设计,万一遇到完美主义者或者是过分挑剔的客户,那么变相的提供服务的公司就要额的去执行这份协议了。 想避免协议执行困难的情况,说实话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建站公司只能采取一些相对应的对策来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在签协议之前尽可能的把要求细化和明确; 2、让客户提供至少一个参考站,而且将风格和框架在签协议之前都要说定; 3、在填写交付日期的时候要与客户先沟通好,将可能存在的延迟交付的情况说明,并且至少达成口头协议; 4、提高预付款的金额。 这样一来虽然不能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但是起码能够有效的保障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因风险评估不足而导致的损失。 多年以来几乎没有因为协议执行不到位而走司法程序的案例,一般来说都会双方协调后自行消化,而受损失较大的一方通常为服务方。 在当今契约社会中协议是保障合作双方权益的标准,可是介于技术类的服务协议中不能尽全的体现所有内容以及变量,那么我们还是提倡诚信合作,服务方以诚信来提升形象和,而客户也应当诚信协助,以终获得理想的网站。 因而,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既然服务协议条款通常无法全部执行,因而我们在实际签订协议就要考虑到这一点,拟定一个实实在在的合同协议,让双方都能认认真真的去执行它,话又说回来,因为协议金额一般都不大,出现矛盾,内部协调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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